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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推进《健康中国行动( 2019-2030年)》控烟行动的实施,继续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对树立和维护医疗卫生机构良好的健康形象,引导公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有着重要的作用。 各地要充分认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统一组织、属地管理为根本,动员尚未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尽快开始建设,鼓励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保持建设成效,全面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 目标是到2022年,实现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完成的目标。

“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范围内禁售烟草制品”

二、加强烟草控制,确保各项事业落到实处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见附件)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确定职责分工,保障经费投入,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纳入年度业务计划和日常工作,推进控烟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鼓励将无烟环境建设纳入本企业相关绩效评价,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无烟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比较开展说服妙方、禁烟服务等业务培训。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初次就诊询问吸烟史的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戒烟咨询服务,二级以上医院提供简单的戒烟干预服务,鼓励戒烟服务纳入慢性病管理。 要逐步发挥中医药的特色特点,运用中医药技术做法,宣传禁烟干预服务和烟草疾病诊治。 并且要充分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和健康城市建设,继续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范围内禁售烟草制品”

三、加大推动力,营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建设氛围

各地结合世界禁烟日和各种卫生健康日等节点,通过会议培训、讲座、巡回展、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形式,推出了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微博、微信、短篇视频平台 广泛普及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政策要求、烟草危害科普知识、禁烟服务新闻等,可以营造全民控烟、人人享有健康的良好氛围。 要总结和报道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好经验、好方法,挖掘模范典型,进行经验宣传和交流。

“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范围内禁售烟草制品”

四、定期开展判断,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效

各地要加强领导管理,建立健全判断机制,定期对本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无烟环境状况调查隐情,及时委托第三方作出判断,及时通报相关结果。 要仔细判断分析结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指导纠正,不断弥补工作薄弱环节,不断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及时组织开展国家级调查指导、第三方暗访判断等,及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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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该通知发布之日起,“卫生部? 全国爱国卫生办公室关于印刷<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 的通知》(卫妇社发( 2008 ) 15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履约的通知》(国卫办公厅推进发) 8号)以及废止。

“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范围内禁售烟草制品”


标题:“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范围内禁售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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